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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奥运期间进京沈机动车实施环保标志管理的通告
http://chaoyang.nen.com.cn 2008-07-04 朝阳新闻网
为保障第29届奥运会期间环境空气质量,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第29届奥运会期间进京机动车实施环保标志管理的通知》(环办[2008]7号)要求及辽环函[2008]18号文件精神,奥运期间将对进京、沈机动车实施统一环保标志管理,凡没有取得环保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将禁止进京、沈,现就我市奥运期间进京机动车实施环保标志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环保标志管理的实施时间和对象
实施时间:2008年7月1日至9月20日。
实施对象:凡在上述时间需进入京沈的我市核发号牌的机动车,必须按要求取得国家统一环保合格标志,发放对象不包括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和摩托车等;进京长途客车不在我省、市核发环保合格标志之列,按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二、实施环保标志管理的机动车检测单位
经省环保局委托,奥运期间由朝阳市天蓝机动车尾气检测有限公司承担进京、沈机动车环保检测业务。
三、环保合格标志的发放程序
进京、沈机动车在天蓝机动车尾气检测有限公司按国家、省规定检测达标后,凭该公司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到交警安检线上的市环保局机动车污染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处领取环保合格标志。
四、机动车检测及工本费收费标准
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辽价函[2007]49号文规定,实施简易瞬态工况法和加减速工况法检测的收费每辆次60元。
环保合格标志工本费10元。
公司地址:朝阳市双塔区他拉皋镇政府对面
联系电话:0421—2201666
朝阳市环境保护局
2008年6月24日
()
[责任编辑:曹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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