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唯一一家国家法定收治各类传染病的二级甲等医院——朝阳市第四医院日前成立,医院的成立为我市百姓治疗、预防肝病、结核病及其他传染病提供了方便,对保障我市群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朝阳市第四医院是由原市传染病院和原市结核病防治院医疗部合并而成的。两家医院重新整合,有效地利用了人才、设备资源,形成了强大合力。第四医院在原传染病院开诊,结核病、肝病及其他传染病就医程序更加合理。市政府对在这个医院治疗各类传染病的患者实行特殊优惠政策,在没有起付线的条件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住院报销80%,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住院报销70%。目前,来这家医院就诊的患者日渐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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