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朝阳县按照市环境保护综合整治活动要求,精心组织,分阶段、分步骤地加以排查整治,不仅使全县环境质量从根本上得到了改善,也为该县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和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等工作开展顺利。截至目前,该局对全县251处集中式饮水水源进行了有效的保护;对31家用水大户制定了严格的管理措施。截止到11月初,共清理、疏通河道14条,计60公里。
矿业生产秩序整顿初战告捷。截至10月末,该县共关停矿井(点)35处,没收矿山机械6台,捣毁井架18座,填埋竖井21眼,拆除违法乱建铁选厂16家,钼选厂9家。通过矿山整合,矿山企业由过去的137家减少到84家。全县共收取环境恢复治理保障金597万元,为矿山环境的恢复治理提供了资金支持。在矿山选厂尾矿库整治上,共查处不安全隐患112个,责令不合格的企业限期整改,责令3家铁选厂如期实施了整体搬迁。
植被破坏整治及恢复也取得明显成效。在国家、省和县级自然保护区内查处违法案件2起。截止到目前,共恢复植被1460亩,发现拆除小炭窑72处。此外,该局还对全县近两年的建设项目进行了系统排查,依法取缔了21家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
东北新闻网版权所有,中共朝阳市委宣传部主办,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辽ICP证030215沈网警备案20040314号